M就是凶手(1931)

M - Eine Stadt sucht einen MörderUP:2021-01-27

M就是凶手

评分:8.3 导演:弗里茨·朗 编剧:弗里茨·朗 / 特娅·冯·哈堡
主演:彼得·洛 / 艾伦·维德曼 / 因格·兰德特 / 奥托·维尔尼克
类型:剧情 / 惊悚 / 犯罪 / 黑色电影
片长:117分钟 / 110分钟(2004 Criterion DVD地区:德国
语言:德语
影片别名:可诅咒的人 / 凶手就在我们中间 / 凶手M / 全城缉凶
上映:1931-05-11(德国)
IMDb:tt0022100

M就是凶手简介

一名针对小女孩作案的连环杀手(Peter Lorre 饰)出没,城中人心惶惶。警察全体出动,频繁突击检查。黑帮首领(Gustaf Gründgens 饰)因生意受到严重影响,决定利用乞丐的隐蔽性布下天罗地网。卖气球的盲丐(Georg John 饰)通过《在妖王宫中》的口哨声辨出了杀手,他的同伙(Carl Balhaus 饰)趁机将“Mörder”的首字母“M”标记在其背上。虽然警方锁定了杀手的住处,但杀手被乞丐围困于商业大厦,成了瓮中之鳖。深夜,在黑帮私设的法庭上,杀手会为自己作出怎样的辩护?

简评

其实不大清楚为啥会被归为惊悚片,我承认轻快的口哨、安静的环境以及凶手变态的罪行相结合确实有种诡谲的氛围。不过鉴于拍摄年代实在久远,加速画面显得非常喜感,底噪像白噪音,前半部节奏又慢的可以,观看的时候险些睡着。影片在凶手变态这一点上的表现力远远不够,长得人畜无害还是战五渣,被追捕怂的一逼还把刀子弄断了。全片巧妙隐去了杀人的画面,对比下才意识到后来《惊魂记》那一幕视觉冲击力有多强。警察和黑社会各自开会的交叉蒙太奇相当利落,迅速交代双方势力与行动,暗示尖锐的对立。结尾摇镜头给到所有群众太震撼,私设法庭讽刺了法律在某些情形下的失灵。但同时狂热的民众为一次私刑套上司法和程序正义的外衣也显得可笑。结尾表演浮夸,台词发人深思。

精彩绝伦的电影,很难想象这是将近一百年前的电影,镜头技巧,剧情发展,演员表演,画面构图都好牛逼。全程无尿点,一气呵成。黑白两道对凶手都通过自己的手段途径进行追寻,即使面对地下审判,那位为凶手辩护的律师也坚持着法律的审判,而不是私刑的道德审判,值得敬佩。可我们也要想想2011挪威的枪击案,凶手共造成77人死亡,最后判了监禁21年。地下审判观点的也有道理,总不能让凶手借精神病逍遥法外吧。我的观点还是不能废除死刑,给社会危害巨大的罪犯兜底

有几场戏是值得细细品味的:爱丽丝在开头一边唱恐怖歌谣一边点数;爱丽丝拍皮球,皮球打在公告栏上,杀手影子出现;M在树荫里喝着酒;M在镜子里看到大衣上的M;卖气球的聋哑人听到口哨的表演;最后所有人举手向法律投降。一方面我喜欢这里头好多个含蓄但是不失悬疑意味的表达,另一方面我实在欣赏不了M的表演,刻意夸张且不够感性。这是一个纯感性依据冲动依据欲望作案的杀手,而他面对的是一群以自身利益为衡量体系的地下分子,两种极端,两种阶级,他们之间的碰撞理应更有趣。当然,无声与有声的结合想是在玩一场声音悬疑游戏,但用多了略显刻意,观感上也会令观众奇怪。值得一提的是,最后M面对地下分子们的集体控诉时,M和律师那一段发言的确写得很好。那个时代的人们无法为“恋童癖”打上标签,将其定为强迫性杀人,并冲动地将其判为死刑。

此电影镜头调度和画面构思都很好,都非常创新。虽然以今天的眼光看,本片明显受时代所限,大部分的剧情也都比较一般,但影片的最后十几分钟却实在是惊艳(而且是即便放到现在也属惊艳的那种)。虽然也不能排除本片的立意真的只是让家长看好自家小孩的可能,但本片对诸多问题(精神病患者犯罪、愚民思想等)的探讨实在深刻。而黑白两道开会画面的交插出现,黑道比警察先找到犯人等设置也着实讽刺。以及感觉片中的那个黑帮老大还挺酷炫、有用的……以及的以及,影片中充斥着各式男性角色,父亲形象却几乎完全缺失的设定和影片中极易被煽动情绪的民众与之后的二战间的联想又使今人有了当时人所没有的思考。

,警察惹黑帮,凶手惹黑帮,凶手完蛋了。。香肠也看起来可以吃的很爽的样子。,那时应该没有稳定器。说白了就是经典,吹着轻快口哨、专对小女孩下手的强迫性杀人犯、满查街道一无所获的警察、利益相关替天行道的黑帮,三方势力很明确。开头真的闷,黑白加室内戏脸盲难受,从丐帮收网开始感到电影的魅力。M字创意太好,瞬间变成过街老鼠被追打,解气。没必要说成警察抓不到犯人,几个领导都坐在人家家里了还说人家办事效率低有点苛责。精彩的黑帮私办法庭倒确实体现民众对官方的不信任,朴素情感和现代法律的冲突。男主以浮夸的演技很好的展现了强迫犯的心理冲突、精神压抑、像地鼠一样羞愧难当又自我原谅的复杂情况。,向警察自我吹嘘与男主强迫犯的身份不是很兼容。

看的版本翻译稀碎画质也差,但我还是被剧情和摄影吸引。私设公堂那段情与法的较量,无论是从表演上,还是从探讨的严肃意义上都令人叹为观止。德国黑帮追凶,别有一种严酷气质,验证了刻板印象。底层民众被动员起来,比官方侦探发挥了更大作用的情节非常激动人心。警方去私刑会场捉拿凶手与黑帮相比,不知在多大程度上出于维护正义的高尚企图,深入社会的探针灵敏监控的只有乱与治两项。在黑帮私设的法庭上,“法”的代表只是台上那样一个冥顽不灵的老头;而在严正的官方法庭上,“情”只是台下受害者母亲留下的眼泪。最后当警察冲入会场,把法治的手搭在凶手肩上时,在他迷茫的表情下,凶手内心的庆幸一定大于恐惧。集体的审判固然可怕,但倒不如说连罪犯都知道他有罪。我认为用朴素的道德情感来做判断更有意义。(总之,

这部在1931年上映的影片表现出了诸多超越时代的拍摄理念,先是表现出无声电影向有声电影转变时代的诸多特点。其次是对于虐杀少女变态罪犯题材的大胆选择,多线索并进的演绎模式,还有蒙太奇手法的华丽运用。而影片的定位也很有意思,从理论分类上来讲这部影片应该归为惊竦、悬疑片。但说是惊悚,导演并没有给我们展示多少恐怖场景,观众甚至连影片中小女孩是怎么死的都不清楚。说是悬疑,但影片也没有布下什么悬念,罪犯在影片开始后不久后就以正面示人。要是想将其归于侦探题材,导演更是没有将一丝一毫的侦破理念融入其中。其实这部影片更多的只是在平铺直叙地讲述一个故事,但这并不妨碍这个故事讲的精彩。

弗里茨·朗第一部。怀着对朗大师无比崇高的期待来看影史经典,看完缓缓打出一个问号,就这?且不说整个叙事过程中包含了大量的无用信息及无效调度,也不谈瞪眼+咆哮还会被吹演技好,单说被吹捧上天的结尾私庭戏吧,实在没看懂你们说的“升华”、“深刻”都在哪。从剧作逻辑上,私庭的存在完全依赖于导演强行设置的黑帮出动桥段,但其本身与警察的对立便没有扎实基础;凶手的辩护理由无非是“无法控制”,但这理由有得到任何验证或探讨其判准的可行性么?就算已判准,对于“被迫犯罪”的人应如何处置,电影有否深入讨论?“被迫”的主体是谁?人权由谁赋予?量刑目的是惩戒还是预防?完全没有展开,我看到的只有孤立的对法律精神的吹捧、对人权观点的宣扬,拜托,朗大师那你的精神我只能归为“教条主义”,这部电影也不过是具有些“空洞社会价值”罢了!

90年前的電影,劇情固然乏善可陳,娛樂性隨著年代已褪色,不像看金字塔那樣的古代奇蹟,倒像看古早的織布機,平凡人類生活的痕跡。攝影構圖的寓意性、運鏡設計,平行敘事、蒙太奇剪輯、轉場,已十分出神入化,1930年代的電影語言與技法已十分純熟,古典結構顯著。本片的主題可對比《我們與惡的距離》、心理側寫《破案神探》、故事背景《殺人回憶》,立意放在私刑法院的被告與民眾的對峙,對精神病罪刑的辯論,最後在公權力面前集體舉雙手投降,導向無力的結尾,無能為力,只能照顧好自己,最終難逃早期電影立意面的膚淺性(大眾文化)。有趣的點是哨音的設計,讓任何影像配上哨音都格外有隱喻與戲劇性,M字的烙痕也很有影像性,黑白兩道在不同時空對同議題討論的對剪,也十分精煉與效率;現代電影對比1930年代,並無本質上的革新與區別。

棒!接近1:1的画幅有更好的垂直空间,我猜是想接近报纸的比例,如果是我就这么干,注意力集中,看着像窥视,画面饱满有想象力,横向运动恰当得体,情节复杂有趣,情感有张力,麦高芬设置紧张悬念,正义和法律的双重压力,黑白两道同仇敌忾,民间法庭,说以法律的名义,本来想阴他,安排的醉汉律师,是民间的生动,主张人不能为自己的无知之失负责,是为自己的行为辩抗,太有趣了,却救了他,调侃了一通陪审团制度,法庭说以人民的名义。可是到个人身上,悲伤地母亲只能哀叹,又当如何?宝藏丰富,蕴含着很多有创造力的情节,镜头。旋转楼梯拍摄太自由奔放了,直接拍模型,取向上视觉表现放在第一位。

凶手既是杀人犯也是一个失去自控能力的精神患者。但是与六十年代之后的电影不同,全片最后是一个母亲的哭诉,影片没有让我们去同情凶手(对比五月风暴之后的天生杀人狂等片)。而是高明地通过将地下法庭言辞凿凿的审判转到地上法庭的开放式的困惑,给观众留下疑问从而让观众意识到人类文明在处理正义问题时应该注意到的复杂性。影片中地下法庭审慎的缺失,恰如审判苏格拉底时雅典人的疯狂,也正如1931年的德国人在法西斯的极右翼思潮下面对少数民族时作为文明人的堕落。这是一个犹太导演非常高明的警醒与反抗。表现手法上,凶手的剪影和中间警察黑帮的交叉剪辑以及全程配乐也都非常出彩。

真是一部让我又爱又恨的电影,打分好纠结,还是四星吧,毕竟瑜大于瑕。先说瑕疵,可能因为是太老的电影,有几处镜头处理的太过生硬,可以适当的收一收。演员的咆哮式演技也实在接受无能……最后的结局,由失去孩子的母亲说:“我们要多关心自己的孩子”是本片最大的败笔。母职惩罚,好像母亲就应该全方位保护孩子,父亲可以隐身?就算母亲全心全意照顾孩子,就可以避免变态出现了吗?这个价值观实在是……而且再由法院审理的情节实在是画蛇添足。再来说好的,首先就是剧情处处都是讽刺效果拉满,而且是非常自然流畅的讽刺。警方抓不到人,是黑社会雇佣的瞎子发现的凶手,也是流浪汉们把凶手缉拿,审判也是由曾经的罪犯们完成的。那句台词说的太棒了:“把你交给警方,难道要由公家养你一辈子?”这个灵魂拷问正是符合了人们朴素的道德观,我是很认同的。

获得奖项

  • 第4届北京国际电影节
    第4届北京国际电影节
    提名:多国风情